红原县是当年中国工农红军长征经过的雪山草地,1960年建县,由敬爱的周恩来总理亲自命名为“红原”。红原地处“世界屋脊”青藏高原东部边缘,位于四川省西北部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中部,南距成都450公里,北距兰州640公里。境域分属长江、黄河两大水系。平均海拨在3600米以上,年平均气温1.1℃,极端最低气温零下36.2℃,年降雨量为753毫米。全县幅员面积8400多平方公里,辖9乡2镇、36个行政村,总人口3.8万人,其中藏族占总人口的74%,是阿坝州唯一的以藏族聚居为主的纯牧业县。境内草原辽阔,水草丰茂,矿藏、森林极丰。
红原起诉别人欠钱不还流程是怎样的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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起诉别人欠钱不还流程是怎样的?
1、原告起诉。
2、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。
3、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,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,不影响审理。
4、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,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。
5、法庭调查阶段包括:当事人陈述;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,证人作证,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;出示书证、物证和视听资料;宣读鉴定结论;宣读勘验笔录。
6、法庭辩论包括: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;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;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;互相辩论。法庭辩论终结,由审判长按照原告、被告、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。
7、法庭辩论终结,应当依法作出判决。判决前能够调解的,还可以进行调解,调解不成的,应当及时判决。
8、判决宣告。